随着阿克苏市人民法院道交法庭的成立,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遵循便民、利民、惠民宗旨,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,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与事故中心双方优势互补、良性互动,采取系列有效措施,合力预防和化解道交案件。
2022年3月23 日,被告孟某驾驶客车与原告布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(载有乘车人阿某)相撞,导致原告和阿某受伤及车辆损坏,经阿克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于2022年3月26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定原告布某负次要责任,被告孟某负主要责任。布某受伤后在农一师医院、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,误工期120日、护理期90天、营养期60天、花费医疗费3.5万元左右。
在事故快赔中心的调解员调解无果后,联系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法官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、被告取得联系,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,2023年12月,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经过多次调解,保险公司与驾驶员积极赔偿,原被告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协议,当场签订调解协议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布某各项损失共计14 万元。
根据“道交一体化”平台,案件经过多层次调解,同时不断完善内部调解体系,充分发挥审判团队和诉前调解的优势,合力利用公检法司、银保监会、保险公司等资源,推动道交民事赔偿一站式集约办理,多举措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