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,阿克苏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
“法官,你们帮我们协调一下吧,我们私下真的是沟通不了了!”某物业公司很无奈地说。
阿克苏市某小区业主因房屋水管破裂漏水,导致该小区电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,地下停车场墙面、墙皮脱落及地面环氧地坪漆损坏等情形。为了保障小区其他业主能正常使用电梯,原告对损坏电梯进行了维修,产生维修费用共计1.5万元,其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。原告多次就漏水情况与被告沟通交涉,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。无奈之下,某物业有限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,有理有据开展调解工作。法官考虑损失不大,如果经过鉴定,必然增加双方经济负担,鉴定做出判决后,也不利于双方矛盾缓解,更不利于今后邻里和睦。同时,承办法官从情、理、法多角度耐心劝说,双方在法官对责任分担释法的基础上,被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,并提出调解方案。被告同意支付原告阿克苏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费1.3万元。省去鉴定一系列复杂程序,节约诉讼成本,也彼此友好解决,延续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和谐的服务关系,同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法官提醒:当遇到房屋漏水产生纠纷,应当第一时间沟通联系,及时查明问题的根源,互相主动配合维修,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。